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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处置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5.1.3 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区(县)护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3小时内,县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起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4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市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8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火场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5.2 扑火指挥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5.3 扑火原则
  5.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4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3.5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4 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同时,在当地电信部门协助下,利用有线、无线通讯或者采用卫星通信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5.5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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