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贡市境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4 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市各级护林防火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在扑救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中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反应。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做好紧急应对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统一口径,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区(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1.5 预案启动
当我市发生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林业局局长
自贡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林业局、自贡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市农工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政府救灾办、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政府新闻办、自贡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和团市委。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2.2 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