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我市各区县耕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自府函〔2006〕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我市各区县上报的本行政辖区内耕地以2006年为基期的前3年种植业平均年产值标准(详见附件)已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查确认。新标准由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外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自贡市各区县耕地以2006年为基期的前3年种植业平均年产值标准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自贡市各区县耕地以2006年为基期的前3年种植业平均年产值标准
单位:元
┌───────────┬────────────────────────────┐
│ 区县名称 │ 前3年种植业平均年产值标准 │
├───────────┼────────────────────────────┤
│ 自流井区 │ 1480.00 │
├───────────┼────────────────────────────┤
│ 贡井区 │ 1369.00 │
├───────────┼────────────────────────────┤
│ 大安区 │ 1515.00 │
├───────────┼────────────────────────────┤
│ 沿滩区 │ 1472.00 │
├───────────┼────────────────────────────┤
│ 荣 县 │ 1265.00 │
├───────────┼────────────────────────────┤
│ 富顺县 │ 140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