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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经验,更好地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各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市政府救灾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区县政府和上述4部门要每月上报月度突发公共事件统计情况(内容包括每月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数量、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同期比较以及分类、分区县的情况),每季度上报季度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材料(内容除统计数据外,还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后期预测、典型案例分析等)。
  (二)报送方式和要求。各区县政府和上述4部门在每月5日以前和每季度首月10日以前,分别将上月的突发公共事件统计情况和上季度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材料(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通过机要通信交换和党政网个人资料交换区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建立应急管理信息报送与工作交流机制
  (一)各区县政府、市府各部门要及时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典型案例、工作建议及突发公共事件动态等以信息方式上报市政府应急办,涉及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调研报告、专题材料等也要及时抄送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报送的工作信息筛选后编印《应急管理工作》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市政府应急办将定期提供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对需要专门收集和报送的重要工作信息将另行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府各部门报送的应急管理信息,将纳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一并统计和考核。
  (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方式和要求
  报送方式:纸质文本通过机要通信交换或传真(非涉密)报市政府应急办(传真:8201080),电子文本通过党政网信息报送方式报送,其中涉密信息在信息报送窗口中以“专报”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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