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市、区(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地震局的组织、协调下,市政府领导全市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区(县)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区(县)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市、区(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局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地震局负责人。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Ⅲ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区(县)政府决定。市地震局对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并考虑相关因素,确定相应的全市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当需要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市地震局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当需要启动Ⅰ级响应时,由省政府决定。Ⅲ级响应、Ⅱ级响应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
  4.2 扩大应急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支援,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地震应急期间,在受灾地区发生相同或更大等级的地震灾害事件,产生更严重的影响或破坏,已有应急力量不足,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同时迅速将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并提出应对建议。
  如果发生造成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比如造成严重次生灾害或造成灾区社会动荡的,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同时迅速将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市地震局系统的震情速报
  自贡地震台网在震后1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测定,上报省地震局。地震参数以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公布的参数为准。市地震局获得最终地震参数后30分钟内报市政府并通知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地震工作机构。
  4.3.2 市地震局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地震部门或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收集震灾信息,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灾害损失情况,汇总报市地震局,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省地震局。震区地震部门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地震局;要与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直至应急结束,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震区地震部门、地震台站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4.3.3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地震局。
  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水务、规划建设、教育、卫生和生命线工程单位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救灾办和市民政局。
  市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市政府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情况并报告市台办或市外事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经市政府审定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上报省港澳办、省台办、省外事办、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省救灾办和省民政厅。
  4.3.4 震情灾情公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