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市防震抗震指挥部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自贡军分区1名副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协助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救灾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自贡气象局、自贡质监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自贡电信分公司、自贡移动分公司、自贡联通分公司、自贡网通分公司、自贡铁通分公司、自贡电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市外事办、自贡日报社、人行市中心支行、人保自贡分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市红十字会、市地震局等单位的负责人,自流井区政府、贡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沿滩区政府、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的区(县)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
2.1.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全面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抗震救灾的指示、命令;部署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自贡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趋势,视灾情提出请求省政府支援的建议;必要时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资、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的建议;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组。
2.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调查了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区(县)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研究制订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2.3.1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区(县)政府负责人。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规模可视地震事件的大小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的不同而设置。现场指挥部成员一般由地震、民政、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事发地政府负责人组成。
2.3.2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现场抗震救灾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督促震区区(县)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抗震救灾工作。
2.4 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管理地震损失评估与灾害调查工作。
3 预警和预测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