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6〕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自贡市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稳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自贡市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稳定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省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稳定工作的有关精神,为确保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题,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国家、社会、经营者合理分担的原则,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确保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市政府成立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另行文,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工作,研究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动态,指导并协调出租汽车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动态信息,协调处理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配合地方政府处置出租汽车突发事件。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各区、县要及时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责任人名单和应急预案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20016)。
三、补贴政策和价格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对城市出租汽车因油价、气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逐步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等措施消化,在改革初期,国家对出租汽车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我市共有1426辆出租汽车享受临时性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按补贴车辆数量和补贴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出租汽车经营者,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截留、挪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补贴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