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阶段(5~6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危害,提高自我防范和安全意识。一是在各农药经营门店、农村集贸市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乡村等场所张贴国家农业部第322号公告和第632号公告,力争国家禁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政策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以撰写专栏、专题讲座和广告标语等方式,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或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三是结合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和创建安全用药示范区等活动,大力示范、推广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病虫防治技术和安全科学用药水平;四是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抵制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产品。
2.集中整治阶段(6~9月):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工作,以市场整治为重点,通过市场执法检查掌握的线索,深入追查源头,彻底捣毁制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制剂的“黑窝点”。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由各级农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药市场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售卖或收藏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对查获的甲胺磷等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对其经营者进行依法查处;对已按规定停止销售,但确因库存数量较大、未能及时进行退货或销毁处理的,进行造册登记,由经营单位签订保证书,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回原生产单位或进行合理的销毁处理,并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退货或销毁情况进行核查。二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质量抽查。在“双夏”生产期间,委托省农药检定所对有关市、县农药市场上产品质量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检查是否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冒充其它农药或添加到其它农药中进行非法销售,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通报和查处。三是追查源头,严打窝点。对市场检查中查获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行追根溯源,查清进货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违法制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窝点”。重点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四是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的检查。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田头、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民的农药使用和农药储藏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或收藏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