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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协助编撰《广东省“十五”农业标准化回顾》的通知

  1.报送示范区图片要求。原则上每个示范区所选送图片不少于3幅;图片为125mm×90 mm左右非常清晰的彩色图片或照片,如果用数码相机拍摄照片,则应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照相机拍摄,并使用相机最高像素拍摄;每幅图应有一个图号和一个图名,图号可用一位或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图名的作用是概括图片的主题,图名所包含的字数最多不超过30个字,例如:图4 ×××××饲养技术示意图。
  2.报送示范区宣传画册文字要求。报送的每个示范区除需图片外,同时还应配有文字介绍该示范区工作。示范区介绍包含的字数不超过150个字(除要紧扣所反映的主题外,还要注明项目名称,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或县级示范区,示范区批次,承担单位,验收或拟验收时间,产量、基本效益等内容)。如:××××示范区于2004年被列入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拟于2007年验收。截止2006年,示范区蔬菜产量××万公斤,平均单产提高××%,较项目实施前农户年均增收××万元,解决了××农民就业。
  3.注意不要将数码相片与文字介绍合并成word文档传送。
  (二)示范区典型经验材料
  1.原则上每个地市报送材料不少于4篇。
  2.每篇材料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其他要求
  各地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为便于资料收集,各地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请根据上述要求将本行业开展的国家、省级示范区材料于2007年4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整理汇总后报省质监局。
  (一)地址
  1.广州市南田路563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邮编:510220)。
  2.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市场与信息处(邮编:510500)
  3.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科技处(邮编:510173)
  4.广州市同福东南村路10号省海洋与渔业局(邮编:510220)
  (二)报送时间:各地市局请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资料报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联系方式
  1.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黄少文
  电话:020-84237580
  电子信箱:gz_hsw@126.com
  2.省农业厅市场与信息处
  联系人: 陈建军
  电话:020-37288227
  电子信箱:chenjiangjun283@126.com
  3.省林业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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