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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07年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并在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
  (3)持有本职业(工种)的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二)计划鉴定人数
  全省计划鉴定人数共2100人(含初、中、高级技能),其中农牧业1000人,农机行业500人,农村能源行业600人。具体的工种和人数,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由市、县申报提出。
  六、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
  采用农业部统编职业培训教材,按考核大纲进行考前辅导。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农业部颁发的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方法
  参加人员申报鉴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时验证原件)1份;
  (4)要求申报高一级资格鉴定者,需提供已考取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验证原件)1份;
  (5)本人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
  各地级市农业(畜牧)局汇总后,按农牧行业、农机行业、农村能源行业分别报省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省农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省农村能源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同一个工种人数超过30人的市、县,可在当地办班,由当地农业(畜牧、农机)局组织培训,由各行业鉴定站聘请考评员前往考核鉴定;不足办班人数的市、县集中在指定地点培训鉴定。各鉴定站将根据各地报名人数确定办班时间。
  八、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230号文收取培训鉴定费、办证费、资料费等。
  九、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165站)
  联 系 人:黄盛绸、陈巧明
  电  话:020-37288110、37288112,传真:020-37288109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大院内
  邮政编码:510500
  广东省农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268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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