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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07年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07年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07〕45号)


各市、县农业(畜牧、农机)局:

  现将《广东省2007年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农业(畜牧、农机)部门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发展。

  二○○七年三月七日

广东省2007年农业行业职业技能
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以及农业部《十一五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全面实施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着力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方针、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举措。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开发我省农业人力资源、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培训鉴定对象
  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农业从业人员;新招聘录用或转岗从事国家规定工种的人员;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拟申报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涉农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三、鉴定工种
  1.就业准入工种:动物检疫检验、动物疫病防治、饲料检验化验、食品检验、农作物种子繁育、农作物植保、农机修理工、拖拉(收割)机驾驶员、沼气生产工。
  2.一般工种:农艺、果树、蔬菜、桑园、蚕业、茶园、茶叶初制、农业实验、家禽饲养、家畜饲养、实验动物饲养、兽医化验、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兽用化学药品制剂、园林设计与工程技术、花卉园艺、茶艺、农技推广、草坪建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经纪人、种猪测定员、宠物医师。
  四、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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