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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省农业厅“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省农业厅“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农〔2006〕30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扶贫办,省扶贫办、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的部署,经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省农业厅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十大行动”。现将《省农业厅“十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十大行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行动等“十大行动”,是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实际,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的“十一五”时期我省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十大行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任务,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二、扎实推进

  全省农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十大行动”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加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各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十大行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市、县农业部门和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增强责任感,认真组织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并切实抓出成效;要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岗位,确保“十大行动”的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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