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6年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农函〔2007〕10号)
各有关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局,华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我省农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经研究,现将2006年我厅组织实施的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粤财农[2006]478号)。
二、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报帐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的规定实行报帐制管理。农业标准制定项目的补助资金包括了项目的调研、咨询、试验、培训、会议、审定等费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补助资金按《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项目补助资金务必专款专用。
三、标准制定和示范区建设承建单位按要求尽快填报项目任务书,于2月10日前一式4份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附电子文档)。《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示范区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可在“广东农业信息网”政务版(www.gd.agri.gov.cn)的“农业标准”中的“其它相关文档”栏下载。
四、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单位的管理和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工作内容组织实施,落实标准制定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确保项目质量。
五、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直接与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
联系电话:020-37288227
传真电话:020-37288231
电子邮件:zlgl@gd.agri.gov.cn
附件:2006年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标准化项目计划表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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