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议的意见》(粤府办[2002]98号)的要求,经过几年的建设,全省基本具备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条件和能力。各地要根据质检机构建设的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边建设边开展检测的原则,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一)例行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按职责分工,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动物检疫所(站)和县(市、区)产地检测站等各类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县(市、区)为例行监测的基本单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年度监督检测。2006年主要对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水果和生猪等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情况进行例行监测。原则上要求各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以定量检测为主;县级产地检测站和批发市场检测站以定性(快速)检测为主,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定量检测。
(二)种植业产品监测要求。主要在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样,其中生产基地和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下同)抽样量各占50%;抽样时随机抽取样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并能反映当地种植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1.监测的主要品种
蔬菜:白菜、菜心、蕹菜、芥菜、生菜、椰菜、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豇豆、甜玉米。
水果:荔枝、龙眼、香蕉和柑桔。
各地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情况,对主要监测品种进行适当补充。为确保数据的相对准确性,不宜对葱、蒜、韭菜、萝卜、香菜、芹菜、蘑菇及番茄等对酶有影响的农产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
2.监测时间和数量
每月检测1次,于每月上旬进行。每次抽样的范围应当包括主要监测品种和当地的大宗特色品种。
检测样品数,定性检测每次每县不少于100个。定量检测每次全市蔬菜不少于50个,水果根据季节每次检测每品种不少于50个。
3.抽样方法
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NY/T 762-2004)执行。
4.监测项目
(1)定量检测(蔬菜、水果类)
包括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和百菌清,共13种农药残留项目。有条件的可选测镉(cd)、汞(Hg)、铅(pb)等重金属残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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