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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粤农函〔2006〕137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管好用好农村沼气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加强对省级财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管理,现将申报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计划必须落实到村到户。申报书必须按项目申报指南(可在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zwb/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要求,列出项目村村委会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户户主名单、养猪情况等。

  二、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我厅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方案。

  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在线申报。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如实填报项目用户档案卡片,并于每月底在线向省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填报进展数据,每季度末向我厅环保能源总站书面报送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公布。

  四、项目实行公示公开。项目村对建设任务、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等情况在村财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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