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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通知


  六、有关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管理办法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查阅。

  联系人:牛孝国(农业类)020-37288502,37288231(传真);
  张心结(林业类)020-81812689,81955626(传真);
  刘 炜(水产类)020-28377248,84485483(传真)。

  附件:1.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2.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一览表(样式)(略)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及米粉;甜玉米及加工品;薯类及干品、薯脯、薯粉。
  2.油料:食用油;花生原粒及加工品。
  3.水果:鲜果、干果、蜜饯、果汁、果脯、腌制品等。
  4.甘蔗:赤砂糖、白砂糖、精制幼砂糖、黄冰片糖、黑冰片糖、方糖、绵糖、冰糖、单晶冰糖、果匍糖浆等。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
  6.胡椒:胡椒、胡椒粉。
  7.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
  8.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9.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蔬菜干品及腌制品等。
  10.南药:原料产品。
  11.花卉产品。

  二、畜牧业类产品
  1.猪:种猪、活肉猪、乳猪、猪肉、猪肉制品(腊肉类、火腿类、香肠类等)。
  2.家禽:种禽、活肉禽、光禽、分割禽、禽肉、禽肉制品(腌腊类、烧烤类、酱卤类、糟类、熏类、蒸类、煮炖类、炒类、炸类、汤类等)、禽蛋及蛋制品、肥肝等。
  3.牛羊兔:肉牛、奶牛、肉羊、奶羊、肉兔、毛兔、牛肉、羊肉、兔肉、奶制品。
  4.蜂蜜、蜂王浆、蜂胶。
  5.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草皮卷(块)、草坪植生带。
  6.饲料及添加剂:猪、鸡、鸭、鹅、对虾饲料,猪、家禽复合预混料及浓缩液、酶制剂、益生素、其它饲料添加剂。
  7.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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