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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二)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培育环境。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徐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人才优势,做强教育产业。根据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培训机构的职能,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建立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行业主管、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不断健全高层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
  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加快普通教育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推进教育培训的社会化。不断开辟教育培训新途径,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建立覆盖全市的教育培训信息网,形成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按照“重点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强化培训、年轻人才提升培训、紧缺人才优先培训”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在职人员任职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以及提升学历教育的力度。适应对外开放战略,选送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科技和管理人才赴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优秀人才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十三)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不断提高人才整体效能。以用好现有人才为目标,积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范围,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度,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重要的领导、技术岗位招聘制和重大科研课题、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制,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大力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见习期内的机关新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逐步实行企事业单位全员人事代理制度。
  (十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制定实施《徐州市优秀人才奖励办法》,开展创新创业人才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人才的表彰力度。制定实施《徐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医疗保障办法》,为有突出贡献人才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实施《徐州市人才开发使用保障办法》,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失业、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人才专项基金的作用,为各类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资金、信息保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离,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激励政策,全方位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十五)改革收入分配机制,树立科学的价值取向。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配理念,建立与岗位绩效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突出贡献奖励制、技术入股分红制等多种分配方式。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对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技术开发等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贡献突出的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兼职兼薪制度,鼓励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在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从事兼职工作,进一步盘活现有人才存量。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大幅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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