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力培育有地方特色的现代生物产业,发展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战略目标,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营销网络,使供销合作社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目标: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开放办社,指导农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得到强化的基础上,供销合作社联社要自我改造成为由农民社员自主管理的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群众性、民主性原则。始终把农民作为发展合作经济的主体,把为农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民主管理,保证合作社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改造、扶持、利用原则。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已有的基础和条件,大胆改革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够有效推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三是开放办社原则。面向全社会,实行组织、人事、管理等全面开放,吸收各类经济成分和组织兴办合作社;四是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从各区、县实际出发,由点到面,稳步推进,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合作经济新形式;五是强化合作职能原则。增强供销合作社联社对全市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的指导和服务功能,职能定位要尽量避免与其他部门重复。
(四)改革的基本步骤。从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供销合作社改革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社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基层社改造,完成联社机关的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中没有到位的政策,按照云政发(2002)116号文件精神,继续抓紧贯彻落实;第二阶段是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广大农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不断拓宽服务对象和范围,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