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下半年农业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03〕2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我省农业部门根据全省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依照《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抓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本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为我省人口发展战略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更好地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广东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协调会的精神,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农业部门的计划生育和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制
各级农业部门领导要加强学习,深刻认识到搞好计划生育特别是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广东建设“三个文明”,实现“三个发展”关系重大,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在抓好农业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和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兼职委员单位和“三结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抓好农村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各项指标的落实。
二、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法律效力
搞好计划生育,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着力提高人的思想素质、法律观念和增强依法生育、依法管理的意识,加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措施。要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深入学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母婴保健法》等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改变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依法打击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为终止妊娠行为。
三、搞好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