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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7]156号)


各有关市、县(区)人事局、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7号)和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帮助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基层乡镇卫生院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就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地区、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目前已有52名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乡镇基层卫生院从事2年的服务。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克服困难、深入农村,为农民提供质优、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工作对于妥善解决医学专业“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在第一年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问题,巩固支医高校毕业生的医学理论知识,提高他们的临床实践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人事和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工作对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此项工作,更加有效地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加入到我省“三支一扶”队伍中,为加强我省农村基层的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各项工作

  各级政府人事、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收集需求信息,确定需求数量,安排好试用岗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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