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批转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评审委员会关于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丽政发〔2003〕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评审委员会《关于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五郎河流域幅员面积广阔,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条件优越,开发潜力巨大,是我市本世纪重点开发的河流之一,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为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解决我市电力“瓶颈”制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新的情况,及时编制、修订《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用以指导和促进五郎河流域的治理、保护与开发,是非常必要的。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市政府这次原则批准的《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是今后五郎河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本依据。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保证规划的实施。要依照这次批准的《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继续开展有关专项规划,并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批准实施。对近期可能实施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要采取社会融资、招商引资等办法,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加快五郎河流域水能资源的开发步伐。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政府:
为了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搞好《丽江市五郎河流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批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规划》评审委员会和专家组。专家组于2003年11月15日召开会议,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2003年11月18日上午,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罗学军同志主持召开了《规划》评审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除了《规划》评审委员会和专家组全体成员,以及设计单位领导和专家,还邀请了市人大副主任杨忠义、李维忠两位领导以及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的记者,共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