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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3.1.1 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市卫生局根据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医政、行政办、应急办、疾病预防控制、法制监督、基层妇幼、监察等科室和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1.2 区(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区(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
  3.2 专家组
  市卫生局组建专家组对全市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市、区(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3.1 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急救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运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助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伤员转运工作。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市紧急医疗救援(120)指挥中心为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接警部门,设立“120”医疗急救专线电话,建立自贡市医疗急救指挥平台。每天24小时接受呼救,收集、处理和贮存医疗急救信息;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网络的管理、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卫生局或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情况;调度、指挥、协调全市各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单位的现场急救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急救网络医院组建由院长、医务、药剂、护理、医技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护队,在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或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下奔赴事件现场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建立院内医疗急救体系,制订急救预案,在接警后立即进行医疗急救处置,保证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并将救治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或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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