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承担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协调市、区(县)交通系统各单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协助已参保遇险船舶财产、人身保险理赔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挥和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运输事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控和车辆征用,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核查水上运输事故伤亡及失踪人员;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
市经委:负责有关物资和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
市财政局:负责水上应急工作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应急经费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引发水上运输事故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应急监测,按照自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分级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消除环境污染方案,协助交通和安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选派本系统渔业船舶和水库船舶参加应急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具体按照《自贡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执行。
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协调为水上应急行动的陆路通信提供专业线路;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协调提供临时应急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外事办:协助获救外籍人员的遣送和死亡、失踪外籍人员的善后处理。
市台办:协助做好事故中涉台、涉港澳的相关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参与处理因旅游发生的水上运输事故。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水上运输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的殡葬处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我市伤亡人员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自贡军分区、武警自贡支队:负责协调驻市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水上应急反应行动。
2.2.3 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承担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负责《自贡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演练和培训工作;与相邻地、市建立应急合作、联动机制;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