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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4〕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苏政办发〔2003〕126号,以下简称《计划》)的要求,我市各地正在抓紧《计划》实施工作。目前,列入《计划》内容的我市部分重点治理项目的整改措施已经到位,但还有一部分治理项目仍未完成。为进一步推进《计划》实施,确保我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抓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是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我市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跨越发展、打造良好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行业竞争水平、实现规模效益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群策群力做好实施《计划》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二氧化硫污染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我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2000年以来,我市年酸雨发生频率呈逐年加剧之势。酸雨发生的频率与燃煤二氧化硫的大量排放密切相关,降低酸雨发生频率的关键是要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我市火电、热电行业燃煤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85%以上,成为二氧化硫污染的主要来源。现在离完成《计划》期限只有一年多时间,除了海门鑫源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新扩改项目已实施或正在实施脱硫工程外,我市其他火电、热电企业重点治理工程均进展缓慢。

  针对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严峻形势,我市当前贯彻实施《计划》的重点工作是要抓好现有火电、热电行业和新扩改建火电厂(机组)的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尽快推动实施现有火电、热电行业和新扩改建火电厂(机组)脱硫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计划》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治实施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树立信心,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推进火电、热电行业二氧化硫重点治理项目实施工作。各火电企业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对照《计划》,找问题,查原因,促行动,扎扎实实地推进二氧化硫治理工作。行动迟缓、尚未启动实施计划的火电、热电企业,要迅速成立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自筹资金,抓紧制定、启动本单位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争取治理工程早日开工。已开始实施《计划》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治理资金和技术保障工作,确保治理工程进度和质量。已经完成重点治理项目的企业要加强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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