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企业要按照规范和合同的要求,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监理人员必须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方可上岗,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人员所担负岗位的专业应与其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专业基本一致。项目总监需持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高级工程师45岁以上),取得总监岗位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担当总监一职;项目总监代表岗位证书需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且经过培训的要求,取得总监代表岗位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担当总监代表一职;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取得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担当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一职;监理员需经过监理员岗位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具备初级专业职称,取得监理员岗位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担当监理员一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监理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岗位证书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在监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它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并应常驻施工现场。
监理人员的证书或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和使用,在执业活动中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查验。监理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企业注册,也不得在施工、材料和设备生产供应等关联单位兼职。
五、加强建设监理统计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采用先进的统计设备和手段,确保统计信息按时、准确、规范上报,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对在统计工作中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的,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