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丽政发〔20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1999年以来,我市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了“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全市广大公务员在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展现了新一代公务员的精神风貌,塑造了恪尽职守、勤政为民的公务员良好形象,先进典型不断涌现,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为表彰先进,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忠于职守、奋发有为、再创佳绩,经市人民政府决定:表彰杨勇等10名同志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0个单位为2003年度“先进集体”,张卫国等10名同志为2003年度“先进工作者”。
当前,全市广大公务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市委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在丽江的“二次创业”实现新腾飞的伟大实践中,要不断开拓,团结拼搏,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我市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工作,将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公务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爱岗敬业,不计名利,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一身正气,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心系群众,深入基层,勤于思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务实作风。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荣誉面前不松劲,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岗位上,在“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丽江“二次创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员名单
2.“先进集体”单位
3.“先进工作者”人员名单
二OO四年二月五日
附1: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