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丽江市娱乐场所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丽政发〔200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和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丽江市娱乐场所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丽江市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家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忠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金光闪 古城区政府副区长
杨荣辉 玉龙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波 永胜县政府副县长
程安蓉 华坪县政府副县长
和波涛 宁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毛兴鸿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和学良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万云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和建全 市文化局副局长
徐永涛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建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史丽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李 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市娱乐场所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常事务。史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