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影响区域(黄色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南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南通质监局、市消防支队、电信南通分公司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抢救、防护、撤离、疏散、控制事态扩展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也可请示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电信南通分公司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以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计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预案。负责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4.市经贸委:负责筹备抢险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5.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