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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6]15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06年我省降水集中期可能出现在仲夏,多局地暴雨和冰雹对流天气,使局部地区或区域可能发生洪涝灾害,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路防汛抢险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救灾物资的紧急运送。各级交通部门要把防汛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点,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和动员工作,切忌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辖区内的公路防汛抢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交通厅成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省交通行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工作组织机构,交通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的防汛安全责任体系,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对公路重点路段、险段和大中桥梁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到灾前有防范措施,灾后有抢救治理方案。

  二、做好防汛预案和防汛准备工作。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建立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出现严重水毁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水毁路段得到及时修复,严防因修复不及时造成的交通阻断或扩大经济损失。要制定防汛物资运送方案,确保救灾物资的运输。汛前要充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和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特别是要加强战备钢梁库的检查和管理,保证随调随出。对降雨量较大、可能发生水灾的地段,要确定好应急抢修队伍,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到位抢修。

  各市、州交通局要在汛前对本辖区内临江、沿河、傍山的公路、桥梁、涵洞构造物进行一次普查,对存在汛情隐患的部位要抓紧处理,重点检查。对国省干线的大中桥梁和重点路段要重点排查,尤其是大中桥梁的墩台基础、锥坡和重点部位进行详细检查,凡有安全隐患的,都要彻底治理。对改建的危桥要修好便桥、便道,制定应急保通方案,保证汛期安全通行。对易发生碎落石、大面积塌方、泥石流路段及汛期显现出的危桥险涵,要设立相应的警示(告)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要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对于高填方、深挖方路段路基边坡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对于弃方应及时运送到弃土场并加以防护处理,防止集中降雨造成边坡坍塌、水土流失。各市、州交通局要保证防汛抗洪资金的正常使用,确保重点部位重点投入,保证安全通行、安全渡汛。省公路管理部门要对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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