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关于下达国家省控我市9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关于下达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118号)精神,我市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的企业有自贡鸿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全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有四川德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大制盐有限公司、四川远达集团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荣县蜀能实业有限公司、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8户企业。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精神,确保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下达国家、省控我市9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下达我市国家、省控9户重点用能企业
“十一五”期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
(市经委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我市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7.5%,其中,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列入全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四川久大制盐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2005年能耗总量为205.4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总量的67%。抓好上述9户企业的节能工作,对于推动全市工业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期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标任务
(一)9户企业“十一五”期间共完成30.7852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各企业节能总量及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