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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的通知
(自府函〔2007〕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7年是我市深入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旅游经济、完善大城市功能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缩小与省内发展较快地区差距、实现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抓好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对于继续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至关重要。为此,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在纳入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同时,继续实行单项目标管理,实行单独考核和奖励。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及负责人详见《自贡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表》(详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基本分为100分,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计1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列入2007年“四个一批”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年终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进度要求的,分别加1分,未完成要求的不得分。
  (三)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遇周日、节假日顺延)报送目标执行情况(包括进度、存在问题、措施建议等),主送市政府目标办,抄送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每迟报1次扣0.5分,缺报1次扣1分。
  (四)通过上述3项计算出各责任单位基本得分后,根据其完成投资量在全市投资总量中的权重,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出各责任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市统计局、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为准,目标制定、进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等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目标办负责。
  三、奖励办法
  年终考核得分达到98分以上(含98分)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年终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下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此单项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目标中该项目标的计分依据。

  附件:自贡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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