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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自府发〔2007〕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决定》(自委发〔2005〕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现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以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结构为手段,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卫生事业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坚持资源利用原则,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整合现有卫生资源为主,促进优质资源进社区,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原则,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职能;坚持能力建设原则,基础设施与技术队伍建设并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便民服务原则,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我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基本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市人口。
  具体目标:自流井区、高新区应在2008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2009年建成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0年建成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在2010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两县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满足城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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