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审查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完善、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为迎接省政府法制办下半年举办的“质量杯”行政执法案卷竞赛活动,省厅上半年将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交通执法案卷竞赛活动,对有关交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进行检查评议,选出一批好的执法案卷参加省里竞赛。各级交通部门都要以此为契机,推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部门案卷进行评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根据《
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厅直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备案审查工作,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临时性机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凡是制定内部管理规定的,不得涉及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凡是制发涉及外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文件发布之日7日内向省厅备案,不得遗漏。省厅今年将适时组织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注意开展权力下放后的监督工作。去年省政府开展了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在此工作的基础上,省厅今年又下发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行政许可目录,依法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行政许可的级别管辖。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新明确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以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衔接、依法行使。
(五)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今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纲要》、《五年规划》和《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新明确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在县级交通部门的执行情况,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情况,法制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情况,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情况及
行政许可法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落实情况,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资格,行政许可的实施是否遵循法定程序等。厅直各单位、各级交通部门应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及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