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整顿洗车站(点)。全面清理整顿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站(点),对无牌无证、占用城市道路或绿化带的洗车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批准但管理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所有洗车场内不得有乱搭建,洗车设施、用品要摆放整齐,并设置符合标准的污水排放系统,严禁污染路面和周边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南通工商局、市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14.规范夜排档经营。对市区夜排档进行清理整顿,压缩现有经营规模,选择适当区域,合理安排夜排档经营点,加强规范管理。此项工作由崇川、港闸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城管局、南通工商局配合。
15.整顿机动车修理点。对沿路汽车、摩托车修理点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整顿。此项工作由南通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城管局配合。
16.清理小商品、小型服务行业占道经营。依法取缔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太阳伞、休闲桌椅、报刊亭、收费亭、电话亭、遮阳蓬布、阅报栏、招贴栏;整顿规范早点车的摆放。此项工作由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市城管局、公安局、南通工商局配合。
17.清理废品收购站(点)。对未经批准的废品收购站(点)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批准但管理不善影响市容环境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责令关闭;所有废品收购站采取封闭堆放方式,确保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此项工作由南通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城管局配合。
三、时间安排
7月16日-7月22日为调查发动阶段。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整治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形成实施方案报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7月23日-7月25日为审查方案阶段。整治办对上报方案逐一进行审核确认。
7月26日-8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8月26日-8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对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是巩固“五横五纵”整治成果,加快“五城同创”步伐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制订周密方案,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工作推进。“梳理行动”由“五横五纵”综合整治办公室暨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办分工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