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快外经贸发展的思路和主要措施
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要围绕提高我市经济运行的整体素质和提高经济外向度的目标,尽快扭转出口下滑的被动局面,实现较大幅度的恢复性增长。
(一)切实抓好我市外经贸发展中的重点、增点、弱点,实现进出口贸易的较快增长。要抓好我市现有的23户出口企业以及大宗骨干出口商品和有增长潜力的商品。去年我市23户出口企业只有7户有出口实绩,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部分企业恢复进出口业务。其次要抓好具有比较优势,又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野生菌类、豆类等农副产品是我市的出口优势商品,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保护资源、集约经营的办法,提高出口量,并确保农民增收。
要培养一批新的创汇企业,鼓励和帮助更多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要培植一批新的出口商品,把开拓国际市场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副产品出口;要发挥我市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海拔等优势,打绿色牌、有机牌、高原牌,创国际品牌。
要抓好市场开拓。企业的品牌意识差、技术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弱,缺乏外向型人才是制约我市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因素。有关部门要把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上门服务,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知识、帮助企业培训人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进一步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努力吸引国外资金,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要继续把吸引国外直接和间接投资作为外经贸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政策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放宽对国外企业投资的各种限制、实行国民待遇、提供优质服务等综合措施,吸引更多的国外和港澳台企业进入丽江。要利用好丽江的知名度,积极争取各种优惠的国外贷款、赠款,扩大劳务输出,并在服务领域创造条件,扩大对外开放。
(三)用好现行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政策,建立完善我市外经贸促进体系。一方面,要用好、用足现行政策,促进外经贸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出口退税改革精神,研究对策,尽快适应国家政策调整,并使政策效力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的外经贸促进体系。为加快我市外经贸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对我市企业出口创汇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凡年度内报关出口的本市企业(以海关及省商务厅的统计数为准),每出口创汇1美元,给予0.1元人民币的补贴;此外,凡出口总额超过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且没有出现负增长的本市企业,市政府将授予“出口先进企业”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出口补贴和奖励考核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外经贸局商市财政局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