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通政发办〔2002〕198号要求,全面落实地图市场管理责任制,建立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使地图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宣传教育。全民国家版图意识的提高是实现我市地图市场秩序好转的根本途径,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地图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是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树立国家版图意识的重要性,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在重点抓好中小学生、地图生产和经营从业人员的国家版图主权意识教育的同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测绘法律和地图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地图市场监管水平。
(五)督促检查。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检查与日常巡查制度结合,既要对地图市场进行巡查,也要对影视、报刊、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企业经营场所进行巡查,特别要加大对“问题地图”易发、多发部位的巡查力度。同时,采取必要的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地图市场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地图及其产品。加大地图市场监督管理指导督查力度,市地图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县(市)地图市场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年终考核。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2004年,完成全市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地图市场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地图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等;重点开展国家版图和地图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中小学地图使用管理和示意地图宣传品的专项检查工作,使全民国家版图和依法生产、使用地图意识普遍提高,全面规范中小学地图以及各种地图宣传品编制、使用和管理行为。
(二)2005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地图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尤其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责任制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地图编制、出版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地图生产行为,做好地图公共服务,繁荣地图市场。
(三)2006年,重点开展地图经营领域的监督管理,彻底杜绝有损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及各种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全面实现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各项目标任务,并对全市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