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实施全市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关于实施全市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实施全市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的意见
(市交通局 二○○四年五月)
农村客运市场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对改善农村投资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和开展客运网络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96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实施全省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的通知》(苏交运〔2003〕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五年内实现公路交通现代化”的要求,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尺度,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实现 “村村通班车”、“路通车通”。具体目标为: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已开通等级公路的行政村,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开通农村客运班车。每天通达定线、定班客车的行政村不低于通班车行政村的90%。
(二)2004年12月31日前,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均通达班车,设置2个(上、下行各一)港湾式农村客运站。每个行政村建设2个(上、下行各一)农村客运站牌,并与通达工程同步完成。
(三)2005年通等级公路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95%以上,2007年通等级公路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分别较全省提前2年和3年实现通达目标。
(四)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符合安全性、经济性、实用性的条件,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规定级别以上。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符合条件的班线实行公交化改造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快速客运网络与农村客运网络并重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快速客运网络的同时,大力培育农村客运一、二级网络。根据本地农村的村镇建设规模、分布情况、人口密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县城到乡镇、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网络。
(二)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客运网络协调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客运网络发展的基础,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时,应将乡镇客运站点和行政村停靠站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客运网络发展有机结合,实现路、站、车建设的一体化。
(三)发挥市场功能,规范经营行为。在农村客运线路设置、客运站点建设以及建设资金引入等方面应大胆引进市场机制,面向社会,平等、公平竞争。农村客运推行公司化经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下资源配置和价格调控的功能,实现线路、班次、运力投放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