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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两会”前及“两会”期间全省交通系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两会”前及“两会”期间全省交通系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交明电[2006]2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保证全国“两会”前及“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根据全国交通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全国“两会”是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科学谋划“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为保持“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了专门强调。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信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落实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两会”信访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群众来厅上访,杜绝进京上访,特别是群访事件,确保“两会”前及“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二、强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立即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对重点部位、人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潜在的集体上访问题认真细致地排查。排查的范围要做到全面、系统、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省厅交办的案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人,系统内各部门不得相互推托,是谁的事就由谁来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经出现进京上访人员的,有关领导要迅速进京,将人接回并做好劝返人员的稳定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在“两会”期间出现“反弹”和“回流”。对自身难以解决及重大的事件,各级交通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

  三、落实制度,严格维护信访秩序。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信访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化解矛盾,依法维护上访秩序, 稳定上访者情绪,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提出意见和要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进京访等问题的发生,提高信访结案率。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妥善处理,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事要不推不托,积极办理;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事要解释清楚,给来访人以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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