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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关于评选省级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申报2005年度并复核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关于评选省级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申报2005年度并复核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的通知
(吉交精文〔2006〕30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关于评选省级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申报2005年度并复核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及复检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200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

  (一) 省级青年文明号评比活动是我厅联合共青团吉林省委,面向全省交通行业开展的以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宗旨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青年工作的一项品牌工程。对于引导广大青年集体在推进新一轮交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评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条件,按照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服务对象满意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前进的目的。

  (三)在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党组织把关后,申报集体要认真填写《2005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请用word文档email发至:lj@jljt.gov.cn),于2006年3月3日前报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厅直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做好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准备工作。

  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在自检的基础上认真总结2005年的工作情况,形成2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并填写《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于2006年2月29日前email发至:lj@jljt.gov.cn。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厅直机关党委)将于近期联合团省委对申报和复核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抽查,不符合标准的集体,本年度将不再予以推荐表彰。

  三、做好青年文明号的备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作好青年文明号的备案工作,按照受表彰青年文明号集体(历次表彰认定的)的实际情况填写《吉林省交通系统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年文明号情况调查表》,于3月6日前报厅精神文明办公室,我们将在3月10日前在省交通厅政务网站上对备案集体进行公示,未参加备案及公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按照取消荣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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