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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2007年12月31日前,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市清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我市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清理。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把精力和资金用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级部门要率先垂范,认真清理本部门举办的项目,并对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真正做到“理出来、清出去”,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实现目标。市清理办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区、县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三)严肃纪律,查处典型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漏报、瞒报的项目均视为撤销项目;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如工作确实需要,按程序报批后举办;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
  各级监察、人事、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各区县、各部门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并曝光,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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