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不健全(0分)。
(三)配合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地下水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开展(2分)。
积极主动配合(2分);配合(1分);不配合(0分)。
(四)打井工作完成情况(36分)。
1.圆满完成红层找水打井目标任务(10分)。
完成率>100%(10分);
完成率=100%(8分);
完成率<100%(0分)。
2.通过招投标选择打井队伍(5分)。
符合要求(5分);不符合要求(0分)。
3.对招投标标底进行成本控制(2分)。
进行成本控制(2分);未能进行成本控制(0分)。
4.招标中不存在设定条件、排斥公平竞争问题(2分)。
不存在(2分);存在(0分)。
5.签订规范合法的打井合同(2分)。
符合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0分)。
6.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3分)。
符合要求(3分);不符合要求(0分)。
7.“规划”调整按相关程序办理(2分)。
符合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0分)。
8.严格按照“钻孔成井施工技术要求”开展工作(2分)。
符合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0分)。
9.严格按照“水样采集及检测技术要求” 开展工作(2分)。
符合要求 (2分);不符合要求(0分)。
10.宣传工作开展情况(2分)。
宣传形式多样、宣传面广 (2分);
宣传形式简单、宣传面窄 (1分);
未进行宣传 (0分)。
11.逐井验收(2分)。
进行逐井验收 (2分);
95%≤抽查验收率<100% (1分);
抽查验收率<95% (0分)。
12.成井率(2分)。
成井率>95% (2分);
85%≤成井率<95% (1分);
成井率<85% (0分)。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管理办法执行,25分)。
1.专户存储(2分)。
符合要求 (2分);不符合要求(0分)。
2.专帐核算(2分)。
符合要求 (2分);不符合要求(0分)。
3.采用报帐制(2分)。
符合要求 (2分);不符合要求(0分)。
4.报帐凭证真实、合规(2分)。
符合要求 (2分);不符合要求(0分)。
5.凭证有农户花名册及农户签字(印章)、身份证号(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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