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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厅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厅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5]231号)


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吉林省交通厅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厅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方案

  为推进放权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行使下放权限,按时完成与县(市)的对接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33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操作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46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

  副组长:胡时明 厉正强 王树森 赵静波 任锦雄 孙文龙 王 力 李恩会

  成 员:周晓龙 丁海发 孙玉阳 葛双平 李彦文 张跃 闫长文 彭今海 陶志政 闫秋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体改法规处,主任:宋秋江

  二、工作安排

  (一)深入动员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0日)。由体改法规处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省里关于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部署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搞好调研。结合年底进行的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和调研,并以检查代培训的方式,既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不当的交通执法行为,又要通过检查指导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牵头单位:法规处 协办单位:建设处、运输处、安全处、计划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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