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5]33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事故的重点时段。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安委会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管建设必须管安全、管运输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努力践行“做一个负责任行业”的承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抓在手上,做到精力投放、责任分解、安全投入、措施落实“四到位”。 特别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冬季气候恶劣,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交通肇事等事故,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油库、锅炉、站(场)、车辆等重点场所、部位和“人、车、站、路、环境”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提前制定防范措施。一是加强防火安全排查,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抓到底。二是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要吸取临江、敦化发生特大行车和交通事故教训,增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对客车驾驶员进行雪天、冰雪路面和雾天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运管机构要进一步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经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达不到要求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国家或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要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三是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管理,将安全隐患解决在源头。督促客运站按照《
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四不进站、二不发车”规定,坚决杜绝超员和“带病”车辆出站上道;对超长途班车、夜行班车实行回站检验、出站把关制度,防止疲劳驾驶;继续加大站外发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有效监管;继续做好“三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工作。四是加强冬季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力度。冬季施工,安全条件差,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项目各方安全责任,重点将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隧道、高空作业以及大型支架等临时性工程,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抓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做到方案不批准不实施、人员不培训不上岗、预案不合格不开工、现场不防护不进场,真正实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资格证制度,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要严格把关,防止无证上岗,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对每个工程都要有相应的安全实施标准,每个危险的工艺和工序都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性大的应有专项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和救援预案。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危险工艺和工序要进行实时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进行。五是加强冰封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不封冻渡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上运输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