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标准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文明示范街的辐射效应,以点带面,扩大创建实施规模,拓展创建内容。南通市区和争创优秀以上管理水平的地区至少要建立2个交通文明示范区,争创良好管理水平的地区至少要建立1个交通文明示范区。要以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效为新起点,坚持科学管理理念,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深化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2003年,南通市区要争创优秀管理水平等级,海门市要力争达到模范管理水平等级,启东、通州、如皋三市要达到良好以上管理水平等级。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完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级要不断充实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完善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提高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研究新的问题,制定有效对策,组织工作检查,开展效果评价,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对城市交通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编制发布《城市交通问题白皮书》,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细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发展城市交通、解决交通难题提供政策依据。
(二)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一是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战略,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包括道路网络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及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报政府批准后颁布实行。二是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编制的《交通影响分析规程》,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通过分析、预测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对交通的影响,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三是推广交通管理定期评价制度,实施畅通工程的地区都要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对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秩序情况、交通通行状况和交通安全状况四个方面的指标打分。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功能,加强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全市交巡警信息系统,重点开发运用事故执法办案、机动车驾驶员综合管理、路面违章网上审批等信息系统,提高执法效能和公正性。五是进一步深化城市巡逻勤务机制改革,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根据街头路面治安特点和交通秩序状况,不断调整巡区、巡段,进一步扩大管控面,提高管理效能。
(三)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大城市道路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立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拓宽、改造经常发生拥挤的路口、路段,增设交通指挥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行人过街设施、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线以及监控设备等管理设施。加强停车场(库)建设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清理整顿挪用停车场,开辟划定占道停车场,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优化城市交通运输结构,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台,在有条件的路段开辟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港弯式站点,积极为公交优先提供便利。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道路规划与建设工作,从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的角度提出建议,结合道路新建、改建,科学设置交通管理设施,提出具体方案和预算,纳入工程同步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老旧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更新、增设、维修资金的投入,逐步使这些道路上的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达到科学规范、齐全有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