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险情、灾情: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带队,指挥部成员单位解放军、武警、公安、水利、民政、交通、农业、国土、财政、卫生、安监、扶贫、经贸、气象、无委、水文、新闻等部门参加,按防汛应急抢险系统中的各部门分组,深入灾区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险情、灾情: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秘书长带队,解放军、武警、公安、水利、民政、农业、国土、财政、经贸、卫生、安监、无委、水文、新闻等有关部门参加,按防汛应急抢险系统中的各部门分组,深入灾区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级险情、灾情: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或水利局长带队,水利、民政、农业、国土、财政、安监、水文、气象等有关部门参加,深入灾区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险情、灾情报告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区、县的险情、灾情报告后,凡属于三级以上险情灾情,立即向市水利局局长和市政府办报告,市政府办迅速向分管副市长和市长报告。
(三)市政府应急行动
1.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立即通知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15分钟内到达会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入紧急状态。
2.会议听取水利、民政部门的险情、灾情汇报,根据灾情、险情等级,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市政府抢险救灾工作组出发时间、达到险区、灾区的要求。工作组要按要求迅速出动,深入抢险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应急抢险、抗灾救灾工作。
3.迅速向省防汛办、省人民政府报告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立即按防汛应急抢险的职责分工,分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抗灾工作。
4.市政府派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要及时将险区、灾区应急抢险、抗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灾情核查情况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和省防汛办汇报。
5.始终把保护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有效的抢救受灾群众,及时组织危险区的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受灾物资,组织灾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毁水利、电力、通讯、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制定水毁修复计划,向国家申请水毁修复资金,争取得到国家的支持帮助,修复水毁工程。
7. 在防汛应急抢险当中,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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