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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丽政发〔2004〕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烟叶生产是丽江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烟区种烟农户经济收入和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卷烟企业联合重组、品牌扩张、结构调整的急速推进,对烟叶质量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市场观念,牢固树立质量效益和烟叶品牌意识,加强领导,坚定信心,依靠科技,不断提高烟叶质量,促进全市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切实抓好2005年的烟叶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烟叶生产“双控”政策,严格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和收购;按照“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烟叶生产指导方针,突出“控制面积、提高质量、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科技兴烟力度,努力提高烟叶的可用性,提高烟叶内外在质量,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推动全市优质烟叶生产向更高的目标发展。

  二、计划任务及要求

  (一)全市指令性收购烟叶计划22万担,其中玉龙县9.5万担,永胜县7.6万担,古城区1.3万担,华坪县1.8万担,宁蒗县1.8万担。

  (二)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要求。上等烟等级合格率75%以上,中等烟等级合格率85%以上,综合合格率80%以上。

  (三)在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均衡一至的基础上,提高单产,提高质量。施肥过头、留叶数偏少,采青抢烤要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大烟叶化学成份指标的考核管理。烟叶化学成份指标的考核列入科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并与计划指标挂钩。达不到要求的将扣减指令性产量计划。总糖小于或等于30%;烟碱上部叶(B2F)小于等于3.5%、中部叶(C3F)2.0---3.0%、下部叶(X2F)小于等于2.0%;钾大于1.6%,同时将烟叶的农药残留量也列入产量挂钩考核。以此调整过激的生产技术及安全用药,适应烟叶市场对内外在质量的要求。

  三、政策措施

  (一)管理工作重点

  1.深化认识,把功夫下在生产环节。确保各项规范化技术措施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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