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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全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按服务性质由以下三个层次构成:
  (一)公共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提出的服务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转变职能推出的公共服务产品;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服务产品;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集中采购的发标、招标。
  (二)公益性服务。服务机构受政府委托,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面社会服务的公益性或非盈利性服务。主要在贯彻落实政府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沟通中小企业与所在地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向政府反映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在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投资融资、信用评价、树立品牌、创业辅导、人才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市场开拓、项目引进、法律法规咨询、网络信息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三)商业性服务。依法设立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经济实体面向中小企业从事的商业性服务。
  四、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信用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以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价、公示、发布、查询、监督、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用培训、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推进诚信建设,打造诚信企业。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协调联动和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四方合作的融资机制。
  坚持以积极引导、多元投资、多层次构建、市场化运作、规范管理为指针,鼓励发展政府出资或出资参股的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设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支持为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服务的再担保机构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构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融资担保服务为主业,以各类担保机构为主体,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覆盖全省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二)信息服务体系。建好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青海分网,抓好各地区分网网站建设,实现国家、省、州三级联网,为政府各部门、服务机构、企业之间搭建一个即时通讯、专家咨询、信息交换等信息网络在线服务平台,逐步形成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在线营销、政企信息交互等为一体的信息中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政策法规库、技术专利库、产权交易库等各类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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