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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青政办[2007]12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5]47号),营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吸纳就业、技术创新、树立品牌、丰富市场、满足多样化需求、提高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面临创业难、融资难、创新能力弱、信息不畅等诸多方面的制约因素;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少、服务市场不规范、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低,严重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托社会各类服务资源,走专业化分工合作道路,是中小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职能,积极培育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认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点任务作为体系建设的出发点,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导,市场专业化服务为补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满足中小企业的各项服务需求;着力培育核心服务机构,促进协会(商会)发展,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
  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服务和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为一体的满足中小企业基本需求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供应机制,有效配置服务资源,开发服务产品,创建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比较规范的服务市场。到2010年,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开展,实现信用资源共享;中小企业电子信息网在全省贯通并发挥作用;创业辅导、技术支持、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覆盖全省;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得到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得以提高,中小企业市场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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