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青政[2007]4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研究,现将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省长宋秀岩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金融方面工作。
副省长李津成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负责财政税收、监察审计、生态保护、民族宗教、政法、外事方面的工作。受省长委托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省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退牧还草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
负责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青专员办事处。
负责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军区、驻军、武警部队、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行政学院以及省群众团体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省长徐福顺
协助省长负责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国资监管、民政、劳动保障方面的工作。受省长委托分管金融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负责联系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驻青中央企业、民航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青藏铁路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负责联系省残联。
副省长邓本太
协助省长负责农林牧水、扶贫开发、退耕还林(草)、卫生、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同省气象局、省供销合作社、省红十字会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省长骆玉林
协助省长负责商务、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联系西宁海关、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