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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规范丽江坝区及周围采挖砂石资源行为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规范丽江坝区及周围采挖砂石资源行为的通知
(丽政发〔2005〕14号)


古城区、玉龙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以来,丽江坝区及周围存在的乱采滥挖砂石资源现象,造成资源环境和生态旅游景观的破坏,严重影响丽江城市形象。为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巩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丽江建设成文化旅游名市,决定对丽江坝区及周围非法采挖砂石资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丽江坝区及周围存在的乱采滥挖砂石资源行为,违反矿管、森林、环保、水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旅游自然景观和城市面山生态平衡,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扰乱矿业管理秩序。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丽江坝区及周围乱采滥挖砂石资源问题,多次进行安排布置。2003年,市政府专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丽江坝区及周围存在的乱采滥挖砂石资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00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4次市委常委会议,要求深刻吸取金沙江丽江段非法淘金被曝光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全面排查可能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全面整治和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古城区和玉龙县对丽江坝区及周围存在的乱采滥挖砂石资源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丽江坝区及周围的乱采滥挖砂石资源现象有所抬头,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全力以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整治。

  古城区和玉龙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总结以前的整治经验,调整充实整治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于2004年4月2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治理非法采挖砂石资源行为

  整治规范丽江坝区及周围采挖砂石资源行为,采取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区县配合的办法。市国土资源管理、林业、环保、城建、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古城区、玉龙县在搞好各自辖区非法采挖沙石整治规范工作的同时,要加大相互配合、联合整治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采、谁受益、谁恢复的原则,依法取缔无证开采行为。从发文之日起,争取用两个月时间,完成采挖砂石的面山生态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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